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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降分10%录取!郑州这类考生中考能加分!
郑州京太教育优状元高考培训学校从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河南郑州中考加分政策详细内容如下: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照顾: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录取。
(四)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录取。
(五)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六)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七)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九)高层次人才子女照顾依据郑州市有关高层次人才公共服务保障措施等文件执行。
(十)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注意: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
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所有照顾对象经市中招办核定后,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郑州中考分配生最高可享受降50分录取机会
郑州市初三考生中招报考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政策要求报考第一批次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在中招录取的时候,有享受最高降低50分录取的机会。
什么是分配生
分配生是指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拿出一定的招生计划,综合各初中在校生人数以及应届毕业生总数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将这些招生划分配到各初中。近两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以最高降低50分的优惠进行录取。
各初中名额具体怎么分配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每所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
哪些高中学校可以招收分配生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郑州市区(郑州九区:金水区、二七区、经开区、管城区、中原区、惠济区、高新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所有初中学校(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2022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九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一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中学、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和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享受分配生的两种情况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就具有分配生资格:
1、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提供资料
(1)学生户口薄(看是否是郑州市区户籍);
(2)初中入学录取审批册(通知书)(看是否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提供资料
(1)学生户口簿
(2)家长一方在郑居住证
(3)房屋租赁合同
(4)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父母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初中阶段父母一方在郑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初中入学录取审批册(通知书)。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以下五种情况不享受分配生政策
公办划片:
①到指定学校报到入学,但中途却转到别的学校就读的学生,中招时,不享受分配生资格。比如划片指定学校是A,学生去了A校报到就读,但中途又转到了B校就读,这种情况,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②对教育部门划定的公办学校不满意,不去报到,而是自行选择了别的民办学校或者选择非就近划片指定的公办学校的,中招时,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民办择校:
①到被录取的民办学校报道入学,后又自行联系到某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也就是转学),中招时不享受分配生政策。也就是说,分配生要求考生在一所学校连续三年就读才行。
②选择了民办学校,但没按时到被录取的民办学校报到入学,而是自行联系到某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原则上中招时不享受分配生政策。
外地学籍:
外地学籍郑州户口,在外地借读初中,中招时回郑州参加中招考试,则不享受分配生政策。(也就是郑州市的户口,但是没有郑州市的学籍,回郑州参加中招,无法享受分配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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